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经我校党委学研工部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开展2024年寒假“同心筑梦,济世中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同济大学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其中,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含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或经学校认定的助学服务对象)。鼓励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及其他获奖助学生作为负责人积极申报本项目。
二、项目类型
类型一:讲好资助故事
为加强朋辈教育,鼓励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建立起与有志于同济的优秀中学生之间的联系纽带。
类型二:勇担时代重任
为深化劳动教育,鼓励学生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并深入调研当地资助政策与落实情况,助力当地资助政策更好地宣传推广。
类型三: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推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深入当地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家中进行家访,实地了解其困难和需求,宣传国家学生资助及当地帮扶政策,推动资助帮扶政策送下乡、落到户,贡献同济学子力量。
类型四:常态化宣传资助政策
为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效果,鼓励学生通过创作具有同济特色的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学校微信、微博、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申报要求
1. 各项目需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且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学生所在地情况和出行安全做到动态把握,对项目成果进行初步的把关。
2. 各项目人数控制在1-3人,同一项目成员原则上应为同一地级市(生源地)的学生,并在所在地级市内开展项目。
3. 鼓励已参加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寒假回母校招生宣讲及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积极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立项申报
各单位广泛动员全体学生,重点向参与寒假招生宣讲、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认定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等学生进行宣传。每个项目组确定一位学生项目负责人,自行选择至少一个项目类型,并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3年1月7日2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xx@tongji.edu.cn,纸质版材料于1月8日13:00前交至行政办公室IS101朱盛秀老师处。
2.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及培训
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将对各项目组进行审核,并从项目成员中选聘同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审核通过后,各项目组签定承诺书并进行培训,而后方可实施。
3. 结项成果
项目实施后,各项目需根据项目类型与内容于2024年2月25日前提交结项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讲总结/调研报告、照片、视频、心得、海报、征文、漫画等。
宣讲完成后,每个项目必须提交①宣讲总结/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字,包含资助宣讲照片、合影等不少于5张),②视频一个,③其他材料,如有请一并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IS101办公室朱盛秀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sxx@tongji.edu.cn。
4. 汇报展示
为更好地展示各项目组的宣讲成果,开学将组织同济大学寒假资助政策宣讲成果汇报会,评选同济大学2023年寒假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优秀宣讲项目,以兹鼓励。
四、项目支持
1.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将为各项目开具介绍信,提供同济大学学生资助宣讲 PPT及宣传单页,如项目过程中如产生活动费用,经审批后进行报销;
2.经费支持:项目经申报立项后,助学服务中心将对资助宣传过程中产生的路费、差旅费等费用进行专项经费支持。
五、项目奖励
1. 优秀“学生资助宣传项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根据所有项目组的结项成果,从项目组和成员中择优评选出优秀“学生资助宣传项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给予相应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将推选至上海市和教育部进行参评。
联系人: 朱老师 65981055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