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我校研究生严谨求实、奋发进取的学术精神,展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弘扬“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创新、瞄准前沿领域、服务社会发展,助力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同济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先锋”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同济天下,追求卓越
二、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安排
(一)报名阶段
1、个人申请。参评对象可在同济大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1.tongji.edu.cn)下载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材料自评分数表,并将报名表、材料自评分数表、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名表,若缺少相关材料,则该项成绩视为无效)及诚信保证书电子版文件按时提交至学院团委。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提交材料的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人,至多推荐3人。
3、报名提交。须将电子版材料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20108@tongji.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学术先锋申请-姓名;附件提交参选对象评选材料的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专业-硕士/博士-姓名-学号。
联系人:王璐 021-65981055。
(二)初评阶段
由研究生“学术先锋”组织委员会参照《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评审办法》(见附件)按照不同组别进行审核评分。复赛晋级名单将进行公示。
11月7日——11月12日为材料审核时间
11月13日——11月16日为初审结果公示时间
(三)复赛阶段
进入复赛的参评对象围绕各自的学术成果进行答辩,由各学科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
复赛时间为11月17日,拟于线下举行,具体安排于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11月18日—11月21日为复赛结果公示时间
(四)决赛阶段
同济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先锋”决赛拟于12月1日举行,具体安排于复赛结束后另行通知。决赛由评审委员会聘请相关学科知名专家组织答辩会,答辩不分组。每位参评对象可选取所提交材料中任意的内容进行展示并就自己的先锋性进行论述,突出学术创新、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委将主要根据参评对象的成果质量和现场表现进行评分。最终根据决赛现场答辩评委评审、大众评审、网络投票三者加权计算得分,依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评选出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
(五)后期宣传
对获评研究生“学术先锋”的同学进行宣传,引领广大同济学子弘扬“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新时代同济文化。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方式
本次评选设“学术先锋”十名、“‘学术先锋’提名奖”五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每个组别至少评选一名“学术先锋”。由评审委员会向其颁发证书及奖金。
附件一: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评审办法
附件二: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评选初评标准
附件三: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评选报名表
附件四:同济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先锋”材料自评分数表
附件五:诚信保证书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同济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