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年先锋力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1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 学院通过学院学生网等途径向学生发布评审通知。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提交学院团委办公室。
3. 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审(根据申请人数及情况决定答辩),确定初步获奖名单后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查。
4. 学生个人对获奖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审名单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意见。
(二)名额配比
1. 优秀学生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评选;
2. 优秀学生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人数:从已初审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1人(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工作并选出全校参评学生数量0.5‰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以上学生总数不含2021级新生,2020-2021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20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三)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上交电子及书面登记表和申请陈述,详见附件2、3、4、5。登记表/提名表及申请陈述的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9日(周五)15:00前发送至邮箱tjdi_stu@163.com,文件命名“优生优干申报+姓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IS101学院团委办公室朱盛秀老师处(电话:65981055),逾期视为放弃。
2. 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
3. 本通知中的年度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参评个人或参评团支部至多只能获得一种荣誉称号。
4.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类荣誉进行评定,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并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联 系 人:朱盛秀
联系电话:(021)65981055
工作邮箱:tjdi_stu@163.com
附件:
1. 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优生、优干评定细则
2.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3.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
4.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表
共青团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