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59号)。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1、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的申请。
3. 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2018年9月16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符合条件的学制内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符合条件的超学制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学制内的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查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栏目。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同时还要对评审支撑材料进行维护:单击“评审支撑材料清单维护”,然后选择相应的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并提交论文、成果和奖励)、录入其他支撑材料,并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单击下方的“保存”。
(5)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单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审批表”和“打印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成1页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也须在表格下方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2、超学制的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 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这一奖项。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
(5)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 单击“打印申请表”。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7年9月22日(上一学年支撑材料起止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16日。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3. 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六、关于推荐意见和学院评审意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需提交各2份,所有论文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附件材料只需提交1份。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3、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八、时间节点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18年9月1 日至2018年9月16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2、请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至设计创意学院IS101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天骄老师处(电话65981055)。
3、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公示时间:9月 17日~9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院完成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时间为10月中下旬;
4、学校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时间为10月中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校完成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公示时间为11月中下旬;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11月底前。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时间: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执行。
九、特别说明
1、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本单位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本单位评奖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
1、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students/fileupload/files/180901100658644963p9glf.doc
2、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students/fileupload/files/180901100717645796jiwm0.doc
3、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students/fileupload/files/180901100733464224jr7sx.doc
设计创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