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除特别注明奖励对象为一年级研究生的,2015-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以下各类研究生:普通研究生中的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
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各类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2015-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同研[2015]42号)。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者,除应满足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2015-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各院(系)在信息系统中有“奖学金管理”权限的老师,可登录信息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奖学金管理”下的“奖学金分配情况查看”,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及具体评选条件。
2. 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3. 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因同一参评学年中奖学金不可兼得,故在系统中提交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同学,无法再次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及所有奖学金申请者的材料,学院将按照各奖学金的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不服从奖项调剂的研究生,需在2016年9月23日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申请者意愿,不进行调剂处理。
4.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本单位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初审意见、签章并完成网上审核(对院系初审未通过的申请记录,还要在网上进行批量审核为不通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通过初审的纸质版汇总表(需盖公章)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 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 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查看该奖学金的具体条件。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 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
5. 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 单击“打印申请表”。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15-2016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23日。
2.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2015-2016学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中,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3. 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六、关于推荐意见和学院评审意见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交1份(其中申请银润奖学金、金门奖学金者需提交2份)。
2.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与《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分开并在左侧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3. 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八、时间节点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2016年9月20日网上发布信息;
2、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申请截止日2016年9月23日前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
3、请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及支持材料交至设计创意学院IS101学生工作办公室朱盛秀处(电话65981055)。
4、学院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其他奖学金信息以校研究生网站发布为准。
设计创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