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评选通知
2026/4/2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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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计划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评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重点面向2025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内选树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卓越榜样。将“卓越·星”参与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参考指标,引导学生回归学习兴趣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原则上注册参与“卓越·星”平台各类活动。在评审期间,参评学年考核中无不及格课程。
(二)具体条件
在“卓越·星”相关模块表现出突出的兴趣爱好,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表现,如参加相关读书分享会、师生交流、讲座、演出、社会实践等并获得奖项或好评,或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通过第二课堂养成的较高素养或技能水平。具体评选条件观测点可参照附件2。
四、评选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每学年评选1次,具体包括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初评、答辩终评等环节。
1.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参选模块附件1《“卓越·星”奖励金申请表》及汇总信息。
请申报同学于4月28日12:00前提交《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东区C楼407学工张老师处)及电子版(邮件发送至jessicaztj@tongji.edu.cn,文件名修改为:姓名-申报模块-卓越星奖励金申请表),并填写汇总表单:https://f.wps.cn/g/hJJoclWs/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学院推荐
各学院“卓越·星”工作组负责组织院级评选委员会。院级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原则、条件、观测点(附件2)与“卓越·星”系统后台数据进行院级推荐。
针对2025级本科生,在“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6个模块原则上分别推荐1名表现突出的学生,且各模块原则上不可同时推选同一名学生。对于非2025级本科生,院级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作原则进行推荐,最多推荐1名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院确定名单公示后将上报学校,学校各相关部门将进行初评及答辩终评。
四、荣誉表彰
(一)“卓越·星”专项荣誉激励
经由答辩终评评选出的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获得者将分别获得年度“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称号,由学校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1000元。
其他参与答辩终评的同学将分别获得相应模块校级提名称号,由学校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500元。
经学院推荐、但未进入答辩终评的同学将分别获得相应模块的院级荣誉称号,由学校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200元。
(二)其他配套支持
1.组织专项风采展,择优推荐参与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会,推荐参加学术交流或创新创业项目。
2.择优推荐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
六、其他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若已完成评定,一经查实,除追回荣誉激励外,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由同济大学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具体解释说明。
附件1:“卓越·星”奖励金申请表
附件2:各模块评选条件观测点提示
联系人:学工办张老师 021-65981055,jessicaztj@tongji.edu.cn
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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