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旧版数据2025/12/2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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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具有同济特质的专业精英与社会栋梁,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秉承树立典型、奖励先进,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决定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为有序、规范地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酬金等依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实施,本管理办法不做另行规定;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制内表现优秀、有突出和代表性成果的学生,具体评审标准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 学院奖学金申请每年评审一次。学院共设置3个奖项,分别为“科研创新奖”、“设计创新奖”、“实践创新奖”;每个奖项分设“卓越类”和“优秀类”,“卓越类”占在读学生总人数的0-5%,“优秀类”占在读学生总人数的0-10%(具体名额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条 “卓越类”奖金额度为每人6万,“优秀类”奖金额度为每人3万。奖金额度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单位:万元/人)。
奖项名称
卓越类
优秀类
占在读学生总数百分比
金额(万元)
占在读学生总数百分比
金额(万元)
科研创新奖
约0-5%
6
约0-10%
3
设计创新奖
6
3
实践创新奖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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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